南通装饰装修安装行业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6-05-30
南通装饰装修安装行业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五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根据《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一)协会的各项收人均应纳入协会财务统一核算,不得挂账,也不得另设账户,搞“小金库”。
(二)协会的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协会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支出现金的,应事先报当值会长审查批准。
二、支出管理
(一)聘用人员各类补贴、奖励、福利、保险等支出,根据人事管理制度和任职决定,在银行卡上支付留痕。
(二)各项活动或服务支出和固定资产及管理费用支出等,由当值会长审批,法定代表人签报。
(三)党组织活动支出,由党总支副书记审核,法定代表人签报。
(四)费用审批的其他规定:
领用现金或转账支票必须填写《现金领用单》和《转账支票领用单》,当值会长审批。
个人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凭证》,由当值会长审批。借款必须在事后一个月内结清,逾期不结者,次月起逐月在补贴中扣还,直至扣清为止。
所有支出有正式发票作为报销或领款的凭证。所有发票必须写明所购物品名称、购买日期,大小写金额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每月核报一次,使用正式发票。经手人签字,当值会长审批,法定代表人签报,由出纳支付现金。
南通市装饰装修安装行业协会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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