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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装饰装修安装行业协会人事管理制度
- 分类:协会动态
- 发布时间:2024-08-14 08:41
南通市装饰装修安装行业协会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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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14 08:41
南通市装饰装修安装行业协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协会人事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协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和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协会的员工是指本协会聘(借)用的专职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协会的人事管理主要包括员工的聘用、解聘、薪酬与福利管理,员工考核,聘用合同管理,考勤管理等。
第四条 本协会的人事管理工作归协会秘书长负责。
第二章 人员聘用和解聘
第五条 协会工作人员的聘(借)用一般由秘书长负责提名,报当值会长或党总支书记批准。聘用人员必须经过1-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合格者,由秘书长呈报当值会长或党总支书记批准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依批准程序解聘。
第六条 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工作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规擅自收取服务对象费用、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配合工作移交、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合岗位要求,由于个人失误给协会造成严重损失等,将予以解聘。给协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 协会实行聘(借)用合同制,员工一经录用,即签订《南通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工作人员聘(借)用合同》,按国家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第四章 员工考核
第八条 每年由协会秘书长、或实际负责人、或委托第三方对员工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遵规守纪情况,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结果报会长办公会审定。
第五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九条 连续两年合格者由秘书长提出给予适当奖励;基本合格者取消当年的年终考核奖;不合格者解聘。
第六章 薪酬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 实行补贴(包含:工作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年终考核奖制度。补贴:秘书长(5000-8000)元/月;秘书处工作人员(3000-3500)元/月。每月8-15日为工资发放日。年终考核奖=补贴×20%×12,次年春节前发放。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的慰问金参照行业管理部门执行。
第七章 考勤管理
第十一条 员工可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上班,线下上班的按照日常作息时间进行考勤,线上上班的按照线上打卡进行考勤。享受法定假日和劳动法规定的休假制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第五届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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