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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装饰装修安装行业协会 南通市物业管理协会
- 分类:证书颁发
- 发布时间:2020-12-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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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装饰装修安装行业协会
南通市物业管理协会
通装协[2020]28号
关于印发《南通市住宅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住宅装饰装修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南通市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行为,加强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10号)、《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范》(DB32)、《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通放心消费办【2020】3号)等规定,结合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的特点以及本市实际。南通市装饰装修安装行业协会会同南通市物业管理协会研究制定了《南通市住宅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王先凯
联系方式:手机、微信:15161970250;QQ:376615881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此处无正文)
南通市装饰装修安装行业协会 南通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0年12月15日
南通市住宅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通市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市场,加强对住宅装饰装修企业的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的特点以及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工程范围系指各类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企业范围系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住宅装饰装修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核定从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是一种行业自律性标准,视为该企业已纳入本行业的统一自律管理范围。
第四条 获得信用评价等级的住宅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的企业,在培训、评优、使用示范合同、提供服务、进入物管小区从事装饰装修等方面享有与资质企业同等的待遇。
第五条 南通市装饰装修安装行业协会(以下简称通装安协)负责住宅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的自律管理,南通市物业管理协会对住宅装饰装修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的行为配合监督。
第六条 南通市住宅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由南通装饰装修协会统一评审,南通市物业管理协会提出评审建议,证书由通装安协统一制作、颁发和公告。
第二章 企业申报条件
第七条 参加南通市住宅装饰装修信用评价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工商注册登记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比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依法纳税;
7、工程项目“零违建”。
8、积极参加“好濠装”信用平台建设。
9、具有南通市装饰装修安装行业协会会员资格。
第三章 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标准
- 住宅室内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分为A、AA、AAA三个等级,AAA
为最高等级。
一、A级资格标准
(一)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净资产20万元以上;
(3)经营活动中无虚假宣传、欺诈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企业技术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系列助级(初级,下同)及以上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2)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从事住宅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建筑工程专业助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设计师不少于2人;
(4)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5)经考核或培训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人。
(6)企业已注册登录“好濠装”网站,展示本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特点,供业主选择。
二、AA级资格标准
(一)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净资产50万元以上;
(3)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企业技术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或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系列中级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
(3)设计师不少于5人;
(4)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5)经考核或培训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8人。
(6)企业已注册登录“好濠装”网站,展示本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并参加两次及以上投标或谈判。
三、AAA级资格标准
(一)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3)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企业技术条件:
(1)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工程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系列中级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
(3)设计师不少于10人;
(4)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5)经考核或培训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6)企业已注册登录“好濠装”网站,展示本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并参加三次及以上投标或谈判。
第四章 年检及监督管理
第九条 南通市住宅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年检制度,年检工作由通装安协组织实施。企业上报的年检资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年检时,将听取南通市物业管理协会的意见,并作为评审依据之一。
第十条 企业信用评价年检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结论记录在《南通市住宅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资格等级证书》副本的年检记录栏内。年检合格、基本合格的企业,协会在内部资料、协会网站上公告,年检不合格的企业,给予3个月的整改期,逾期未能整改符合要求的,取消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十一条 年检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通装安协在汇总年检资料后15日内完成年检。
第十二条 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
1、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部门处理的;
2、有效投诉达5个以上的;
3、对业主投诉不负责任,不积极处理,不执行协会调解意见的;
4、违反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制度的;
5、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6、不在“好濠装”网站上积极展示企业形象,且不在平台上运营。
7、承建工程施工前,未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装修施工手续。施工中,不服从管理,不文明施工,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8、承建工程存在违建设计和施工行为的。
第十三条 符合《南通市住宅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规定,且上年内未发生本细则第十二条所列行为的,年检结论为合格;各项指标完成或达到已评定等级标准的70%以上未达到合格的,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连续两年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下调一个信用评定等级。
第十四条 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年检的,其《南通市住宅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证书》自行失效,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十五条 企业破产、倒闭、注销、歇业的,其所持信用评价等级证书自行失效。
第十六条 南通市住宅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证书遗失的,应当在业内刊物、协会网站、公众媒体上发布遗失作废声明,然后按程序进行补办。
第十七条 通装安协工作人员未按本办法履行职责的,企业可向装安协或协会的管理部门投诉,情况属实的,对责任人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职、辞退等相应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南通市装饰装修安装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1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南通润永昍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市装饰装修安装行业协会 2020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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