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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通市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通知
- 分类:协会动态
- 发布时间:2021-08-20 09:10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通市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通知
- 分类:协会动态
- 发布时间:2021-08-20 09:10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通市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1-08-13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装饰装修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通建工〔2018〕515号)精神,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提升装饰企业综合素质,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竞争环境,不断深化和推动我市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15日起对全市装饰装修及其相关企业进行集中信用打分。现将信用评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凡在本市从事装饰装修和相关建设服务活动的企业。
二、评价时间
自2021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止。
三、评价内容
(一)评价装饰装修和相关建设、服务企业的资质状况、经营业绩、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等方面的信用情况。
(二)检查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着重检查装饰装修和相关建设、服务企业的工程概况、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四、评价工作安排
信用评价分三阶段进行。
(一)企业申报及初审阶段(2021年8月15日至8月31日)
各装饰装修企业自2021年8月15日至8月31日,自行填写《南通市装饰装修类企业综合考核用表一》提交到局建筑市场监管处2116办公室初审,逾期未参加初审的装饰装修企业,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信用评价。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按照《南通市装饰装修类企业基本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填报。各装饰装修企业提交的奖项证明材料应为2018-2020年度,获奖材料均以原件为准(或复印件上加盖原颁奖单位印章),复印件备存,仅提供复印件但无原件的不予计分。
(二)评价打分阶段(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信用考核工作小组,检查组对企业根据企业申报情况,采取企业申报与随机抽样结合的方式选取部分项目现场打分。请各企业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三)评价得分公示阶段
1.本次年度评价结果将于2021年10月31日,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一周。
2.各装饰装修企业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评价资格。
材料报送地址:建筑市场监管处(市政务中心主楼21楼,2116办公室);联系人:曹小香;电话:59000354;电子邮箱:695366227@qq.com。
附件:1.南通市装饰装修类企业综合考核用表一(工程概况)
2.南通市装饰装修类企业综合考核用表二(项目管理)
3.南通市装饰装修类企业综合考核用表三(工程质量)
4.南通市装饰装修类企业综合考核用表四(安全文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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